臣民视作皇权的私有物,而忽视了水的自然性,也就变相承认了皇权天然控制着“水”的权力,春秋战国时确立的君臣职权守则,已经被破坏得不成体系,一切全靠皇帝本人是否有自觉。
于是官僚们投上所好,皇权喜欢甩锅,官吏们就不做事或刻板运转,最终推崇起“无为而治”,甚至在官僚阶层壮大后反过来推崇皇帝“垂拱而治”,一有锅就甩给皇帝,让皇权品尝自己的恶果。
百姓们也没有足够的能量反抗越来越精密、冷酷的朝廷公器,于是只能等到公器自己崩坏得差不多时,再给朝廷表演一个大的,比如大泽乡起义,比如黄巾起义,世间只是从有秩序的损公肥私变成了无序的损私肥公;乱世和治世,只是权责是否脱节的区别。
高殷改革律法,推行佛讼,除了要控制佛教继续生长的趋势,纳入朝廷的框架内吸收其资源,还是要用佛教推动法律的执行,众所周知订立了而无法执行的法律和废纸没什么区别,而佛门中人的辩经力与难缠程度,是能让官吏更头疼的,能够有效地帮民众抗衡代表朝廷的官吏进行剥削;虽然这样也会反过来影响朝廷,倒逼朝廷对民众做出适度的妥协。
即便高殷是朝廷的领袖,利益会因此受损一部分,但他并不觉得这样不好,相反,从长远来说,有利于齐国的将来;
他拿的太多了,就一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而言,他的确已经收获太多,虽然在这个时代是理所应当的事,然而从来如此,就对吗?
像广纳众女、按喜好杀人、随意凌辱臣下,乃至用国家公帑来满足私欲这些事情,他也甘之如饴,也舍不得放弃,但要在适当的地方划下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,是他这个天子不能冒犯的原则。
毕竟他只是天子,而不是真正的天意,他自己太清楚这所谓的天意是如何来的了,人民把他高高捧起,他就必须把人民记在心里,哪怕只是一个笼统的“人民”概念,也要有着最基本的敬畏心,即便要优先照顾拱卫自己的利益团体,不能将所有的资源都重新分配给百姓,也要给出他们最低限度的生存资源,并让他们为齐国的将来有所期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