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肉。那年她才十四岁,不知道怎么做,就学着他的样子,也盛了一碗饭放在她妈的位置旁边。他看了她一眼,什么都没说,只是把她盛的饭和她妈那份摆在了一起。
她把脸埋进碗里,扒了一大口饭。窗外最后一缕晚霞也沉下去了,巷子里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,那些暖黄色的光从门缝和窗棂里漏进来,落在地上的青砖上,落在那双补了又补的旧拖鞋上,落在那张比她的记忆更斑驳的老圆桌边上。她忽然觉得,东京峰会上搅动全球资本的纵横捭阖,星图系统里数百条情报洪流,都不如此刻这间老屋里一碗花椒放多了的排骨汤真实。她今天的第一个身份不是商界精英,不是毕克定的合伙人,是老笑家的女儿。
饭快吃完的时候,笑昌河忽然放下筷子,像想起了什么大事一样站起来,走到电视机柜前面,拉开那个抽屉。抽屉的滑轨生涩地响了一声,他弯着腰找了一会儿,找出一根布尺。那是笑媚娟她妈生前用来给她量身高做新衣裳的那一根,上面的刻度褪得快看不清了。
“爸,你拿这个干嘛?”
“你上次回来的时候,不是说要换新拖鞋吗?你那旧拖鞋底子磨穿了。我给你纳了一双。”
她接过那双新拖鞋,底面绣着两个字:平安。
她把拖鞋紧紧攥在手里,没有立刻换上,只是用拇指一遍一遍地摸着那两个字。然后她站起来,走到灶台边把热水壶里的水倒进搪瓷盆里,端到父亲面前。“爸,洗脚。”
“洗什么脚,我自己会洗。”
“坐好。”
笑昌河不说话了。他把脚伸进盆里,水温正好。他看着女儿蹲在地上给他洗脚,忽然想起她小时候,他也是这么给她洗脚的。那时候她的脚小,一只手就能握住,现在是她的两只手捧着他的脚,比当年还稳当。布尺老了,针脚还在。女儿大了,家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