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领特意让之前霍格所在的连队放弃一切任务,专门蹲守霍格旁边为他上弹。
就这样,霍格靠着个人实力四处救火,而当初收养他的那个连队,也因为战火一个个离开人世,只留下了为数不多的几个人。
可政府军实在太多了,与他们相比,反抗军重武器极其稀少,而艾丽西亚又盛产空军,只要露头就会被炮弹洗脸,不得不打起了游击。
艾丽西亚空降兵的名号在整个帝国中都十分响亮,为了抵抗这些空输猛男,霍格开始打入敌军内部,有机会就暗杀,没机会就下毒。
被围困之后能打就打,打不过就开始炸桥逃生,反正他皮糙肉厚又摔不死,随便找个管道一钻,出来之后就又是一条好汉。
靠着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,这些空战猛男往往还未踏上战机,就被人间蒸发了。
再加上行星总督实在是过于不做人,竟然连政府军的军饷都贪,而反抗军中又有政府军的亲友,以至于在打游击过程中,越来越多的政府军临阵倒戈。
这个时期的霍格生活极其充实,每天不是杀人就是在被追杀的路上,但很快他就无法这样做了,因为随着时间推移,他的体型越来越大,最终长到了两米。
更别说霍格那出众外貌引来的强大魅力,只要政府军不是瞎子,都能看出这不是一般人。
当画面再次切换,四岁的霍格成为反抗军首领身旁的二把手,一边为老大提供安全保障,一边调配物资。
对于这个职务霍格是很满意的,毕竟他天性摸鱼,而那首领也是个人才,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吃,这就让霍格养成了看见什么都想尝两口的习惯。
但能当反抗军领袖的都不是一般人,老托马斯维恩对霍格相当好,完全是当接班人来养的,霍格从中学习了许多知识,也树立了基本的世界观。
包括霍格自己,所有人都认为反抗军一定能胜利,未来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,这个时候的霍格志向高远,所有人都喜欢这个才年仅四岁的白毛小子。
“所以说玛莎还真是你养母啊?”
霍格点了点头,而后又摇了摇头,指着自己曾经的老领导说道:
“他老婆确实叫玛莎,只不过当初在一条小巷子里被人枪杀了,他反抗的原因就是这个,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,而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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