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用知识换取荣华富贵,那他混进人类聚集地生活总行了吧?
可问题是也不行,因为此时艾丽西亚内战,互相已经把对方狗脑子都打出来了,见霍格这么一个怪异野人突然出现,那台骑士直接把炮口对准了他。
而这也是霍格第一次受伤,至于被他命名为大臭小宝的两条狗子则被热熔当场蒸发,他自己的两条腿也被热熔烧掉了一半。
看着记忆中的霍格像条野狗一样,最后靠着挖洞逃生才捡回一条狗命,沙福林感觉这伙人把路走窄了,因为霍格最小心眼儿,他肯定会报复。
不出所料,随着画面转换夜晚再次来临,画面中的戈壁上突然钻出了一个脑袋,正是当了一次老鼠,被历史书上说仅用一年统治艾丽西亚的黑光之主。
被热熔烧伤的霍格很是饥饿,虽然躯体的强大活性使被熔毁的双腿再生,但再生需要消耗能量,可就在这个时候,一处隐藏在沙丘后方的营地吸引了霍格注意,尤其是其中的食物香气。
命运开始交汇,潜入营地的霍格偷吃食物,而后反抗军发现,可那个姓米奈希尔的老连长没有开火,而是给了他一块压缩干粮。
就这样,霍格获得了姓氏,也顺势加入了反抗军,同老布鲁斯他们一起,和那些政府军展开激烈交战。
至于之前杀死霍格狗子的那伙政府军,当天晚上就被霍格潜入营地,全都撕成了渣子,还缴获了一台骑士机甲。
凭借着基因原体的强大实力,每次霍格都能靠挖地道潜入敌方阵营,并留下一颗热熔炸弹引爆,这一挖就是足足挖了五年。
五年的时间,让霍格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强大之处,比小时候电视上的手撕鬼子还要扯淡。
一开始,面对敌人射击时,霍格还会躲一躲,而在发现高能激光无法对他造成有效杀伤后,就顶着炮火前进,拿一块坦克装甲板顶在身前,用一身蛮力冲击阵型,这个时候霍格两岁。
当霍格三岁的时候,反抗军已经占领了下层巢都,有了基础工业之后,装备也变得越来越好,霍格被分到了一挺重型伐木枪,在反抗军中的地位直线上升,连那个首领都知道了他的存在。
凭借强悍的身体素质,每当霍格进入战场时,手中的伐木枪就和开了挂一样,点谁谁死。
为了保证供弹稳定,反抗军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