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灰色亚麻衬衫,料子透气,版型修身,领口解开一颗扣子。黑色九分裤配一双浅棕色休闲皮鞋,露出一截脚踝。
又挑了一副金丝细框的平光眼镜戴上,不是为了看东西,就是为了好看,他在陈旭那一世就知道,金丝眼镜这个东西戴上之后,气质就会变得不一样。
最后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一块百达翡丽,是他后来花几十万重新买的一块,表盘在阳光下泛着内敛的光泽,沉甸甸地坠在腕间,感觉瞬间就好像高人一等了。
林默站在商场试衣镜前面转了一圈,前后看了看,然后对着镜子说了一句。
“这才是出门旅游该有的样子嘛。”
退房的时候前台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,愣了一下,大概在确认这是不是同一个住客。
三天前那个穿灰短袖、头发戳眼睛的年轻人和面前这个穿亚麻衬衫戴金丝眼镜的年轻人,看起来像是两个物种。
她笑了一下,说了句“欢迎下次再来”。
林默点头示意,离开后打了辆车去机场。
飞机落地丽江的时候是下午。
高原的阳光比县城那边烈得多,从机场出来的时候,林默眯了一下眼,空气里飘着一股说不清的清冽味道,混着路边植物的气息和柴油尾气,像是有人把一瓶薄荷水倒进了城市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