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明是那么漂亮的一个大美人儿,换作是其他人,肯定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。
不像向法医,每次工作出任务,面对的都是像今天这样的场面,多的是时候比今天的更凶、更猛,吓死原主的那一次就是。
原主在看到巨人观的尸体之后,字面意义上的魂都吓没了,可向法医还得解剖!!!
太太太……太厉害了!
向法医这活儿,被吓死的原主是不用想了,哪怕是她,同样干不来。
虽然沈梦晴吐槽过原主竟然为了韩辰区区一个男人,愣是换了一个专业,但沈梦晴又无数次庆幸,原主恋爱脑归恋爱脑,再怎么昏了头,也只是报了刑侦专业,没有去报其他的。
假如原主为了保证工作一定可以离韩辰近一点,也把法医给她选上的话。
那么她就真的不确定,等她穿过来之后,是不是还能像现在似的,接了原主留下来的这个烂摊子。
“伟大?”向阳笑笑,这个评价,她非常难得从别人的嘴里听到,尤其是在平辈里。
长辈那边稍微好一点,都知道法医的工作不止不容易,而且对警察破案十分重要。
但凡视角和立场稍做改变,几乎没有人赞成她一个女孩子去干法医。
说什么医生多好啊,可以选择医生这么好的职业,干嘛跟死人打交道,不嫌晦气,还有什么以后不好找对象。
诸如此类的话,向阳听得耳朵都生茧子了。
长辈主打一个“教育”,平辈的同龄人见了她,少一份掩饰,干脆就躲着她,不跟她接触,或者是少跟她接触。
最夸张的一次,她并没有参加验尸工作,正处于放假休息的状态,认识了一个新的女性朋友,礼貌友好地握了一下手。
等对方知道了自己法医的职业之后,直接跑厕所里洗了10分钟的手,一边洗还一边抱怨。
所以,等沈梦晴被分配到韩辰那一组,初见之时,“沈梦晴”对向阳的态度有点差,带着那么点敌意,向阳都没有放在心上。
“沈梦晴”那点带敌意的眼神跟向阳经历过的事情比起来,根本就是过家家的小儿科。
向阳不止不生气,还好奇地思考着,她哪儿惹沈梦晴不高兴了。
“伟大!”沈梦晴竖起大拇指,“反正让我干的话,我肯定是干不了的。我第一次去案发现场,接触尸体,那什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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