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城东夹道的三间值房,天不亮便开了锁。
门一开,积了半宿的纸气便从屋里涌出来。靠墙十二只高架都已塞满,地上还依封皮颜色排着七摞新送的名册。每一摞上方都压着催结日期,最早的一宗写的是承安二年。萧承彻进门时,七名从各署暂调来的书吏已经站在案后。为首的主事捧着一张拟好的分签单,上前道:“殿下,诸署昨日共送积案一百二十七宗。臣等按年份分成三等,过十年的先请殿下批可清、不可清,其余再——”
“什么叫可清?”
主事停了一下:“已有旧断、近年无人续诉者,可先销名。”
“不可清呢?”
“仍有人争执,或承办衙门尚未覆结。”
萧承彻把手里的敕牒放在案上:“有旧断便销名,有人喊冤便留着。你们清的是案,还是门外的声音?”
屋里没人接话。
这道差事落到他手里时,朝中不少人都松了口气。积案最适合皇子来做:名头重,实权轻;做得快,是各署多年勤勉,做得慢,是皇子不谙庶务。至于那些在兵部、刑部、大理寺之间转了七八轮的旧纸,只要换一道封套、添一个“前案已结”,便能算少一宗。
敕旨给他的权限却很窄。核明何以久悬,责成承办衙门答复,为可办之事项定限。没有重审旧谳,没有提取人犯,更没有准他越过三法司另设公堂。
这道窄差,正好只够他逼各署回答:今日手里究竟有什么。
萧承彻坐下,把分签单推回去:“今日不看供状,不看诉词,也不议旧断是非。每宗只留名簿、封签和最后三道往复公文。”
主事迟疑道:“不看案情,如何清理?”
“先看它为何十余年无人办完。”
他抬手指向左侧三架:“能写明现由何署承办、尚欠哪一道答复、何日可办的,放左边。各署都说不归自己的,放中间。凡回文只说‘据旧件’‘照前案’,却不写旧件是什么的,放右边。”
末一句落下,几个书吏同时看向尚且空着的右侧。不到一炷香,右架便有了九宗。
最上面是一桩漕粮火损案。粮曹末次回文说数额“据州册无误”,州里却说“依仓簿旧数详覆”。萧承彻问粮曹所持州册是原本还是录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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