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糖人买了三个,自己不吃全给巧娘拿着。"
"男人有本事不算什么,肯陪你上街才算本事。"
巧娘如今有了身孕,走路慢了些,但气色比从前还好。谢长风跟在旁边,时不时伸手扶一下,像护着一件瓷器似的。
白天逛完了街,晚上两口子就回清河村住。
清河村的夜晚比陇城县里安静得多。没有更鼓声,没有人声嘈杂,只有虫鸣和偶尔传来的犬吠。谢长风和巧娘吃完晚饭,就去马振邦那儿坐坐——吹吹牛,喝喝酒,烤几串羊肉。
清河村的鸽子也倒了霉。
谢长风给王浩川写信,聊他在西夏的情况。写到一半,想起王浩川定的规矩——信里不许用明文写军事要务,得用英语,搜肠刮肚,把初高中学过的英文词汇在脑袋里翻检了一遍,提笔就写
"Ianwonderful,thistime,inXixia,IfuckedYelibu,fuckedRoulangshancheng,fuckedXiaoshulie"
写完检查了一遍,觉得自己写得挺好。又觉得"an"好像不太对,应该是"am"?就改了过来,发现自己英语水平还不错。
信绑在鸽腿上,放飞。
没过几天,王浩川的回信到了。
信很短,字写得潦草,一看就是带着火气写的:
"你他娘的是去出征还是去出轨了?没事别用鸽子通信,飞鸽资源有限,浪费人力。最后——不是重要的事,别跟我秀你那烂英文。遇到重要的事,让马哥或林昭写。"
信的末尾画了一只握拳的手。
那只拳头画得歪歪扭扭,但中指高高竖起,非常醒目。
——
重要的事儿让马哥写,不重要的事儿别碰鸽子。这明显就是不让自己动笔了。
谢长风在王浩川那里碰了一鼻子灰,转身就去骚扰马振邦。
马振邦正在作坊里盯着铁匠打弩臂,谢长风凑过去,蹲在旁边,看了一会儿。
"马哥,这升级版清河弩一天能产多少张?"
马振邦头也没抬:"原料够的话,一天四十张没问题。"
"哦……够快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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