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审辩论结束后,所有人都静待判决结果。
1994年10月13日,荆州中院当庭宣判一审结果!
“被告人佘祥林,犯故意杀人罪,犯罪事实成立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!”
死刑!
听到这四个字,佘祥林浑身冰凉,当庭表示不服,坚决提起上诉!
法官面无表情,淡淡告知:“你上诉与否,不影响流程。死刑案件,依法必须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,最终结果以高院裁定为准。”
谁也没想到,在一审死刑判决落地之时,足以推翻全案的关键证据,早已被彻底封存!
还记得四处奔走寻人的佘母吗?
她手握天门姚岭村的良心证明、手握死者尚在人世的关键线索时,一审判决其实已经尘埃落定。
老太太不懂法律流程,拿着沉甸甸的证明材料,满心希望冲进公安局,交给办案民警。
民警接过材料,草草扫了两眼,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“阿姨,你这份材料,交晚了。”
佘母瞬间慌了,满脸不解:“晚了?啥意思啊?我儿媳妇明明有人见过活着,怎么就晚了?”
民警无奈解释:“案子已经一审宣判死刑了,现在案子早就上诉到省高院进入复核阶段了。”
他看着白发苍苍的老人,于心不忍,还是接过了材料。
“材料我收下,我上交领导,你先回去安心等消息吧。”
民警确实如实将这份能救命的证明,层层上交,送到了公安局领导手中。
可领导看完证明,不仅没有重视,反而满脸不屑:
“纯属虚假证明!”
领导当着众人的面,随口驳斥了所有疑点:
“案卷清清楚楚,尸检报告白纸黑字,张在玉两个多月前就死了,怎么可能十月份还有人活着见到?”
“肯定是佘祥林母亲救子心切,找人伪造的假证明!”
“再说了,一米五、姓张、带孩子的女人多了去了!无非是村民听老太太描述过后,照着编的证词,根本作不了数!”
最终,领导能否采纳佘祥林母亲的证明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