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5年释放,不到一个月,又因盗窃判了两年。
1987年放出来,不到一个月,又偷东西,再判两年。
管教私下里摇头:“他坐牢坐习惯了,出来反而不适应,宁可回去当狱霸。”
1989年,第三次释放。
顾光繁33岁了,在牢里也混不动了——“打架打不过那些年轻小伙了。”
他蹲在出租屋的床边,闷头抽了半天烟,最后跟自个儿说:
“不能再进去了。出来好好过日子吧。”
他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,仍然把毕生积蓄掏出来,在市场给他盘了个小门面。
又花钱托人说媒,娶了个乡下姑娘。
成了家,有了店,头几年确实消停了。
可服装批发生意不好做,尤其是这种巴掌大的小店。
店里就俩人——他和表妹。
表妹当营业员,他负责进货、送货、看店。
最开始还能维持,工资也开得出来。
可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,下岗潮一冲击,满大街的人连饭都快吃不上了,谁还有多余钱买衣服?
生意一天比一天差,入不敷出,到后来连表妹的工资都拖着了。
那天晚上,顾光繁一个人坐在店里,灯也没开,黑乎乎地呆坐着。
忽然,他猛地一拍桌子,咬牙切齿地说:
“都怪那个骚货!要不是她,我能蹲那么多年大牢?我能找不到好工作?”
他说的是当年那个邻居姑娘。
“她平时搔首弄姿地勾引我,让我请吃饭,让我给她买礼物——我来真格的了,她倒装起来了!还告我强奸!害我坐了八年牢!”
那姑娘早几年就嫁到南方去了,他找不着人。
可恨意在胸口堵着,出不去。
“这些骚女人,”
他攥紧了拳头,“都该杀。”
1997年10月的一天夜里,顾光繁在广场边转悠,一个站街女凑上来,涂着廉价的口红,冲他笑:“大哥,玩儿不?”
顾光繁瞟她一眼:“多少钱?”
“三十。你要是觉得活好,就给五十。”
“去公园。”
顾光繁说。
卖淫女愣了下:“不去我那儿?”
“不去。”
顾广凡心里犯嘀咕,怕遇上仙人跳。
卖淫女犹豫了几秒,点点头:“行吧,公园就公园。”
深夜的公园,小亭子里四下无人,冷风嗖嗖地灌进来。
事毕,顾光繁从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