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立华翻船了。
怎么翻的?
说起来也简单——他销赃没经验。
警方顺着赃物那条线摸过去,直接在家里把他摁住了。
审讯室里,办案民警把桌子一拍:“王立华,你知不知道你干了什么?”
王立华低着头,没说话。
这一年,他17岁。
按照中国法律,这个年纪已经要负完全刑事责任了。
暴力抢劫,数额巨大,数罪并罚——判了九年。
他那个同伙小金,因为不满16岁,判了三年。
判决书下来的那天,王立华整个人都傻了。
他自己后来回忆说:“我翻开判决书一看,真是九年,我当时就疯了。我把判决书撕了,坐地上哇哇地哭。当时一想,九年呐,就跟现在五十年差不多,我才17啊!”
看守所里的管教看了他一眼,没吭声。
说实话,判九年一点都不冤。
持械抢劫,这是严重的暴力犯罪。
没伤人那是万幸——万一当时有人反抗,谁敢保证王立华他们不会动刀子、开枪?
很多案子就是这么演变的,从抢劫变成命案。
更要命的是,王立华家里不缺吃穿,他不是被生活逼到那一步的。
他就是想犯罪。
就是想干。
一般孩子,就算再坏,也不敢干到这个份上。
可这次入狱,对王立华来说不是惩罚。
是“镀金”。
17岁就因为抢劫判了九年——这种人,在监狱里也是稀罕物。
他在这里认识了更多更狠的角色,包括后来一起作案的王庆晓、董立民、梁军等人。
这帮人基本都是北京本地人,身上背着伤害、抢劫、强奸的各种案子。
在这几个人当中,王立华算是比较有脑子的,自然而然以大哥自居。
曹志刚后来审他的时候,跟年轻刑警说过一句话:“你知道王立华是什么人吗?”
年轻刑警摇头。
“他姐姐说得最明白——”曹志刚翻开笔录,“我最了解我弟弟,他没什么本事,胆子也不大。他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、做大案,是为了大哥的面子。”
曹志刚合上笔录:“王立华就是这种人——没什么真胆量,却要装成大哥。他根本不是这块料。”
2003年,王立华因为在监狱里表现好,提前两年释放。
姐姐和妈妈去监狱门口接他。
两个女人站在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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