愿,某混蛋还是想带个人——吼吼吼,好嗨森!!
“也就是说,你还要不到一星期就要最少一个月回不来了?”吉娜回复了女强人的本色。
“嗯,我会想你们的。”邓枫继续钢铁。
2005年11月24日,华夏,HK。
经过了连续超过14个小时的飞行之后,邓枫终于从洛杉矶抵达HK,期间没有什么狗血剧情,比如和空姐那啥,又或者碰上脑子有坑的那啥之类的,就这么睡了一个长觉,到了。
此时的HK仍然是骄傲的“东方之珠”,整个机场一片繁忙,外面则是看起来非常繁华的市区,邓枫简单的找了个出租车就去附近酒店,没准备联系约翰逊公司HK分公司。
虽然他现在已经有10%的股份。邓枫从未直接联系过分公司,在那里完全不熟,他只准备参与分红,不准备参与任何管理,连他10%股份的投票权都直接授权给了吉娜,也就是说,吉娜对这个分公司有着绝对的控制权。
邓枫的计划很简单,找一个过得去的中介公司,支付一定的费用,买下一个合适的代工厂,完成整合,去巴黎。
要找一个靠谱的中介公司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事实上,这些所谓的“中介公司”从来都不干净,如果没有足够的了解或者后台,那真是坑你没商量。
一口气买了十几份报纸,又专门定了一个有联网电脑的房间,邓枫睡醒之后填饱肚子,就直接开始了寻找中介的工作。唯一的问题是,HK的报纸都是繁体,很多还是竖排、从右向左,阅读感觉极为差劲,但没办法,入乡随俗。
跳过报纸、网络上的一堆就差直接写上“坑人”二字的所谓“公司”,邓枫细心的翻着各种资料,然后,表情古怪的看着一个个熟悉的“新闻”。
“中环警署‘神勇警探’再起波澜,上月抓获的所谓‘毒贩’朱涛无罪释放。根据本台最新消息,朱涛通过私人律师张先生的帮助,成功洗脱嫌疑,当庭释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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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律是神圣的,公正的,不可侵犯的。作为HK良好市民,我相信法庭会还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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