昏暗的地下安全屋内,空气中飘散着一股刺鼻的戏剧油彩与酒精混合的古怪气味。
桌上摆着几盘调好的乳胶泥、细小的驼毛刷,以及一套特制的修容刀具。
郑耀先半闭着眼睛坐在镜子前,修长的手指正轻巧地拿捏着一团肉黄色的橡皮泥,贴在自己的右脸颊骨处。他的动作极为娴熟,每一次抚平、推抹,都像是在雕琢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。
站在一旁的赵简之看得眼皮直跳。
“六哥,这……这能行吗?”赵简之压低声音,抹了一把额头上的虚汗,“吴明达那小子在76号可不是什么无名之辈,他是李士群手下行动大队的头号疯狗。那张脸平时在租界里张扬拔扈,见过他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。咱们就靠这点油彩和胶泥,真能混过码头上那几百号特务的眼睛?”
郑耀先没有立刻回答,而是拿起一块湿润的脱脂棉,蘸了蘸黑色油彩,顺着自己的鬓角缓缓往下拉伸。
“皮相不过是一副画,”郑耀先声音平缓,眼神在镜子里显得冰冷而沉稳,“骨相才是根本。吴明达身高一米七二,比我矮半个头,但他习惯耸肩驼背,走路时左脚有些微不可察的内八字。他右脸颊有一颗蚕豆大小的黑痣,两撇络腮胡子连着鬓角,显得粗犷狠戾。”
说话间,郑耀先拿起一对特制的硬质垫肩塞入黑色的呢子风衣内,又穿上一双内侧加厚、鞋跟被微微削平的硬皮靴。
随着他身子微微往前倾斜,双肩习惯性地向内一塌,原本挺拔如松的气场瞬间消失殆尽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终年在阴暗杀戮中浸淫出来的卑劣与凶残。
接着,郑耀先拿起桌上一小杯暗红色的古怪液体,一饮而尽。
那液体刚一入喉,他就轻微地咳嗽了两声,眉头微微一皱。随后,他张开嘴,发出了一阵沙哑、尖锐且带有浓重苏北口音的笑声:“赵队长,你看老子像不像吴明达啊?”
这声音如同破锣被铁钉划过,干瘪刺耳,正是吴明达招牌式的公鸭嗓。
赵简之整个人僵在原地,张大了嘴巴,眼珠子几乎要从眼眶里掉出来。
他揉了揉眼睛,凑到郑耀先跟前仔细打量。眼前的这个男人,黑痣横生、胡茬粗硬,面部线条粗糙浮肿,眼神中充斥着市井暴发户式的贪婪与阴狠,哪里还有半点军统六哥那种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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