风骨。那晚,他坐在破败的书房里,看着墙上先祖的手书,泪水无声滑落,手中的毛笔被攥得紧紧的,指节发白。最终,他还是写下了那篇碑文,拿到重金的那一刻,他没有丝毫喜悦,只觉得心中一片荒芜,仿佛有什么东西,在那一刻彻底破碎了。
父亲最终没能被营救出来,在牢中病逝,临终前,托人带话给陈晓欧,“守文脉,守本心,勿沉沦”。那句话,像一根刺,深深扎在陈晓欧的心里。可现实的重压,容不得他沉浸在悲痛与愧疚之中。祖母年事已高,身患重病,需要医治;母亲身体虚弱,无法劳作,一家人的生计,全部压在了他一个人的肩上。他不得不放下文人的身段,做一些自己曾经不齿的事情——他去酒馆打杂,端茶倒水,忍受客人的呵斥与刁难;他去粮店帮工,扛粮搬货,累得腰酸背痛,双手磨出了厚厚的茧子;他甚至放下笔墨,跟着街头的小贩学习叫卖,学着与人讨价还价,学着察言观色,学着在浊世中苟活。
曾经的他,连走路都生怕踩伤蝼蚁,连说话都轻声细语,如今,却要在市井中摸爬滚打,为了几文钱与人争执,为了生存低声下气。他身上的长衫,早已变得破旧不堪,沾满了尘土与油污,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清雅;他的双手,曾经是握笔的手,纤细修长,如今却布满了伤痕与老茧,粗糙得不像一个文人的手;他的眼神,曾经清澈温润,如今却多了几分疲惫、几分沧桑,甚至几分不易察觉的麻木。唯有在夜深人静之时,他才会偷偷拿出藏起来的一支毛笔,一张废纸,趁着微弱的灯光,胡乱写几笔,仿佛只有这样,才能找回一丝曾经的自己,才能想起自己也曾是一个被书香浸润的少年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陈晓欧在市井中渐渐站稳了脚跟。他凭着自己的聪慧与隐忍,学会了市井的生存法则,懂得了如何与人打交道,如何在复杂的人心之中周旋。他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书生,他变得圆滑、世故,甚至有几分狡黠。他开始学着迎合他人,学着趋炎附势,学着为了利益妥协退让。他不再坚守文人的风骨,不再执着于诗书礼仪,他只知道,唯有活下去,唯有让家人活下去,才是最重要的。
后来,他经人介绍,进入了一家商行做伙计。商行的老板是个精明的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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