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面有两样东西。
第一份是正式的法律文书,盖着鲜红的公章,写着密密麻麻的字。她快速浏览,目光落在最后几行:
“……经本院再审,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适用法律正确。上诉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,裁定如下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本裁定为终审裁定。”
签字: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。
日期:十月十五日。
第二份是一封信,手写的,笔迹陌生。
她先看落款——是陈景浩聘请的那个律师。
信很短:
“苏凌云女士:
很遗憾通知您,您的上诉已被驳回。这是最终结果,无法再申诉。建议您安心改造,争取减刑,早日回归社会。
作为您曾经的辩护律师,我只能说,我已经尽力了。请理解。
祝好。”
苏凌云盯着那封信,看了很久。
“曾经的辩护律师”。
她什么时候有过“辩护律师”?
从头到尾,那个律师都是陈景浩请的,拿的是陈景浩的钱,在法庭上说的每一句话,都是为了把罪名钉死在她身上。
现在他说“尽力了”。
她笑了笑。
不是冷笑,不是苦笑,是那种没有任何温度的、纯粹的、机械的笑。
她把信折好,放回信封。
然后,她站起身,走到洗衣房门口,继续熨烫床单。
何秀莲走过来,站在她旁边。
苏凌云没有看她,只是说:“驳回了。”
何秀莲的手停了一瞬。
然后,她继续干活。
---
傍晚收工后,图书馆角落。
沈冰第一个看完那份法律文书。
她的表情很凝重,但凝重的点和其他人不太一样。她不是在看“驳回”这两个字,是在看文书的格式、编号、措辞。
“有问题。”她突然说。
林小火猛地抬头:“什么问题?”
沈冰把文书摊开,指着上面的编号。
“正常的高院驳回文书,编号应该是‘刑申’字开头,后面是年份和序号。但这份是‘刑监’字开头。”
她看着苏凌云。
“刑监,是‘刑事监督’的缩写。通常用于检察院抗诉或者法院主动提起的再审。上诉驳回,不应该用这个编号。”
苏凌云的眼睛微微眯起来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意思是,”沈冰说,“这份文书可能不是正常流程出来的。可能是有人……干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