焚香抚琴,助他静心凝神,总算让他枯木逢春,重燃了斗志。”
“霍洵现在,挺好的。”
言外之意,他并不需要恢复记忆。
“明白。”乔九缨颔首。
霍洵绝望跳崖后,换来的该是新生。
公爹从未想过干预小儿子的记忆,说明他自己也默认了霍洵就该活成现在这样。
——
傍晚,鹿鸣客栈外。
落日从榆钱树间穿过,筛下斑驳光影。
树下蹲着的十七岁少年郎下巴削尖,身形清瘦。
他手中拿着一截粗麻布,正在给一只后腿受了伤的黑野猫包扎。
那猫刚开始满身戒备,竖着毛刺拼命挣扎。
察觉到没有危险之后才慢慢放松下来。
赵明瑶安静看了一会儿,抬步走过去。
霍洵听到动静抬起头,见到是她,又低下头继续手上的动作,“你来了。”
语气谈不上冷淡,但也不热络,听不出什么情绪。
赵明瑶早就习以为常。
她笑眼弯弯,“我又给你寻了几本书,兴许你能用得上。”
她说着蹲下身,在黑猫离开之际,把手上捧着的函套递过去。
霍洵的余光觑见了函套一角,外面裱了一层精美的锦缎,上面绣飞鹤祥云纹。
函套是富贵人家特制出来装书的,能防尘防潮。
在江南时,她也像这般隔三差五给他送东西,用些精美的物件装放。
他几乎不收。
今日这件,大概是她认为最低调最不值钱的了。
霍洵垂下眼皮,下意识又想拒收。
他不是讨厌赵明瑶。
相反的,他见到她心尖滚烫。
在江南时,他以抄书为生。
下雨天,熬夜抄好的书被打湿,他见过她着急落泪的样子。
街头卖字画被人故意找茬,他见过她捏着拳头把他护在身后与人拼命的样子。
明明她生而尊贵,众星捧月,完全可以留在京城过着奴仆成群的安逸日子。
她太过炽烈,明媚鲜活得像天上的太阳。
这束光,照出他内心最深处对于这份温暖的贪恋。
同时,也照穿了他一无所有的卑微。
想要更多却因“不配”而不得不逃避的矛盾,煎熬着霍洵。
“拿着吧,等你考完试再还给我就行。”
赵明瑶趁他分神,一把将函套塞到他手里,小指指尖不小心划过他掌心。
霍洵心潮翻涌,呼吸都急促了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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