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,为什么一直窝在这么个小地方?”
秦默笑了笑:“超仔,蚊子腿再小,它也是肉啊。”
“你不也是全能宇宙级强者,不也窝在纽约,扮演普通人嘛。”
超越者话音一顿,嘟囔道:“我那是给自己找个兴趣爱好。”
实力越强,越会感到孤独。
因为身边全都是蝼蚁,神明与蝼蚁又如何相处呢?
秦默两手一摊:“我也是。”
从前做这些,多是为了赚钱,如今再做,更多是为了给平淡的日子添点滋味,不让无聊趁虚而入。
他渐渐懂了,收藏家为何会对收集藏品如此热爱。
原来,只有当这些小爱好被满足时,那种充实感,才最让人着迷。
“像你我这等存在,些许小爱好,哪怕是不良爱好,总好过厌世。”
这里要点名批评死亡女神,因为无聊吊着舔狗灭霸,让灭霸不惜杀害宇宙一半的生灵,来取悦死亡。
像秦默这种赚点小钱的爱好,和死亡一对比,简直可以称之为圣人行径。
超越者认同地点点头。
曾几何时,他便无比讨厌这个世界,恨不得将一切毁灭殆尽。
与分子人一战后,他选择在纽约扮演普通人,只为让自己不那么无聊。
“你这人还挺有意思。”
秦默立马后退两步:“超仔,欣赏归欣赏,可不要离哥这么近。”
“滚。”超越者骂骂咧咧:“屁大点的小破孩,也敢当我哥。”
“走。”秦默一把搂着超越者脖子:“请你吃大餐。”
难得遇到一个像样的全能强者,秦默不由升起爱才之心,他几乎什么都不缺了,唯独身边还缺个像样的保镖。
就你了,超越者。
老地方中餐馆,中庭包间。
听到邀请,超越者指着自己:“我?给你当保镖?”
“以你的实力,还需要保镖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