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担责任嘛。
三哥,你这个辩论观点,好骚啊!
林河起身,目光凛冽:“如果原告方认为我方创造了危险条件,坚持让我方赔偿。”
“那么我想请问一下,冯玉泉家里还有菜刀等危险物品,假如说小偷摸进冯家,偷偷用菜刀抹了脖子,你是否还会认为冯家人要为小偷的自杀承担民事责任?”
“一句话,葡萄打农药,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,而且葡萄树还是在冯玉泉的家中,并非是在公共场所,何来创造危险条件一说?”
“既然我方没有创造危险条件,那么就不存在过失侵权一说。”
“故而,原告方对我方的索赔并不合理。”
妙啊妙!
被告冯玉泉眼睛发亮的看着林河,是啊,你坚持要我方赔偿,请拿出证据证明我方的过失来。
如果拿不出来,抱歉,我方是不会赔偿的。
原告席上,宋玉年面色挣扎片刻,咬了咬道牙:“法官大人,原告方刚才已经论证过了,杜小亮是从冯家大门的缝隙中,钻到冯家的院子中去的。”
“冯家大门破败,这是早就存在的问题。”
“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杜小亮才能进入冯家,然后误食有毒的葡萄。”
“也正是他们的不作为,这才创造了潜在的危险条件。”
“杜小亮的死亡,跟冯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,我方向冯家索赔,这是有一定道理的。”
庭审进行到这个地步,己方的几次观点都被对方驳斥。
宋玉年干脆就使出了无赖打法,死者为大,不管怎么说,人是吃了你家的葡萄死亡的,也是死在你家的,你总该要承担一定责任,赔一点吧。
高台之上,沙玉亮闻言撇撇嘴。
这原告律师,有点无耻啊。
你方要求赔偿,但又无法证明被告方存在过错,也说不出相应的法条法律。
单凭死者为大这个说法,现在让我们很难办啊。
我要是这么办了,台下的三哥第一个不愿意,万一他发飙怎么办?
“不作为?创造了潜在的危险条件?”
林河闻言,冷笑道:“既然原告方拿不作为说事,那我就想问一下。”
“冯家大门破败,杜家作为他们的邻居,是否对也掌握了这个情况。”
“既然如此,杜家干嘛不出钱,把冯家的大门换了。”
“如果你方早点出钱,把这个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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