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酒,警察就会把喝酒之人列为共犯吗?”
“说到底,只要不是精神有障碍的成年人,都要为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,喝酒不能免除罪责,更何况是一块喝酒之人,就更不能加重他们的责任了。”
“所以,原告律师要我方当事人为马国宝的死亡承担责任,这实属无稽之谈。”
“第二点,我这里有一份证词,是小饭馆老板亲自书写。”
“证词中表示,马国宝一个月有十五天都在他的小饭馆喝酒,每次都是喝的酩酊大醉。”
“像他这种喝醉酒回家的情况,大家都是习以为常的。”
“如今原告方却是要我方为马国宝的意外担负责任,这是否太过于牵强了?”
证词呢,自然是段永才几人搞来的。
当时林河只是随口提了一句,说要是能够再找几个人证就更好了,没想到段永才竟然直接把小饭馆老板的证词搞来了,这点就让林河很意外了。
现在这场官司打到后期了,刚好可以拿出来。
听过林河的观点之后,龚和伟起身,盯着道:“不管怎么说,马国宝都是在酒后回家途中遭遇不测的,所以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