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几人的名字,众人仔细看过合同,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后,唰唰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等几人离开后,林河让严以蓝出具了律师函。
然后吩咐她给开发商和银行送去。
虽然律师函洋洋洒洒近千字,但真正的中心思想就只有一个。
我,张三,退钱!
这么做的目的,就是为了省事。
如果对方愿意坐下来谈的话,那是最好不过了。
不然的话,这就是两场官司了。
既要跟开发商对线,又要和银行方solo,那样就太麻烦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