、调查、整理卷宗、处理衙门初级沟通。可代写基础诉状,但不能独立上堂主辩,所写状纸需由带教师父签章确认方可有效。
四品:讼辩。独立执业的中坚力量,是构成“讼行”或各大“辩所”的主体。具备独立办案能力,熟悉律例程序,能撰写合格状纸,能上堂为当事人陈述、质证、答辩。掌握基本讼术技巧。
讼辩通常需要挂靠在某位“讼师”或某“辩所”下积累经验、声誉和人脉,相当于“主力队员”。
比如秦锐,崔子元和刁全这些人,都属于四品讼辩。
三品:讼师。地方精英。可独立开业,设置自己的“公廨”,招纳初级弟子、文员。
讼师经验丰富,能处理复杂、高风险案件,尤其擅长攻心战术、挖掘关键证据、庭辩激辩。能在州县衙门内畅行,与吏员有深厚关系。
比如秦正便是讼师级别,清州城仅此一人,而整个青阳府,也是寥寥数人而已。
二品:讼宗。一州范围内宗师级人物,往往是“名门世家”的开创者或核心力量,或在大型州级“讼行总会”担任“魁首”或“首座”。
讼宗精研某几类深奥律法(如刑名、钱债、商事、海贸、田产继承),弟子遍及四方。能制定讼行内部规则。
不仅如此,他们还能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“合议”,判决可被本地官府高度参考。家族或门派在当地盘根错节。
秦默的太爷秦砚秋,创建秦家状师行,赢得“青阳魁首”的赞誉,便是讼宗级别的大状师。
一品:讼魁。顶点存在,四海九州公认的“讼道巅峰”。通常为退隐的传奇人物,或担任王朝最高司法机构(如“天理阁”、“评讼院”)的掌院、首席顾问。
讼魁通晓古今律法精髓,辩才通神,策略超凡入圣,可影响王朝律例修订。不轻易出手,一旦出山,必涉惊天大案、皇族秘事、国策争端。
一旦成为讼魁,可入宫直陈,理论上有“刑不上辩圣”的默认潜??规则。拥有自己的一套传承体系。
当朝讼魁唯有两人,一个是天理阁首席顾晏清,另一个是评讼院掌院苏慕白。
秦正言罢,看向秦默:“你如今,不过初得代书人之名,尚在七品门槛之外。路,还长得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