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一部《康州美国佬大闹亚瑟王朝》,这部小说可谓穿越小说的鼻祖,而光看名字其实就可以猜到不少内容。
简单来说,就是美国康州的一个技工汉克·摩根在斗殴中被击中头部后,意外穿越至6世纪亚瑟王朝的英格兰,然后这个美国佬便骑在6世纪的英国头上狠狠装逼!
这部小说不仅是个穿越文,而且还是个种田文,身为现代人的美国佬摩根坚信人人生而平等。但在亚瑟王朝,摩根见识了已经开始走向没落的王权,残忍贪婪的贵族,愚昧可笑的「骑士」和阴险残暴的封建教会。
摩根从一开始就发觉处处不对劲。他看到「一些垃圾,这些垃圾从外形上看是国王、
贵族、绅士,可一个个游手好闲,不事生产,除了浪费和破坏,几乎什么能耐也没有」,「对于一个出生在自由的新鲜空气里的人来说真是太痛苦了,还得听他们低声下气地倾吐自己对国王、教会和贵族的赤胆忠心,就好像比起叫奴隶去爱戴景仰鞭子,或者叫一只狗去爱戴景仰拿脚踢自己的陌生人。」
现代人摩根在感到不舒服的同时,也是开始利用自己超前的知识爬向高位,先是利用对日食的现代知识预测,逃过死刑并击败宫廷巫师梅林,赢得「老板」称号,成为仅次于亚瑟王的第二号人物。
然后他开始在全国创办报纸,推行GG,引进蒸汽机、自行车、电话等工业文明的杰作,建立现代考试制度选拔人才,希图通过工业革命、普及教育来改善社会,摩根还把瓦特等发明家列为这个世界的创造者,地位仅次于上帝。
如果说这部小说的前面很爽文,那结局就不太爽文了。
大致来说就是美国佬摩根在6世纪的英国搞起了共和国,因此便面临来自封建王权和封建教会的围剿,尽管摩根举行武装起义,全歼前来剿灭共和国的三万骑士。但亚瑟王朝的革命最终还是没能成功,美国佬再度陷入沉睡,推动一个封建王国一跃千年的幻想又一次成为他的漫漫长梦「中间隔著一个呵欠连天的深渊:那是十三个世纪啊!」
但如果这部小说只是爽文的话,那他的作者也就不配叫马克·吐温了。
事实上马克·吐温这部小说的立意相当高,他对古代社会没有任何滤镜,也没有写民族大义,其核心主要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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