种地。」先解释了一句,见客人还有些迷糊,他干脆说道,「这样,我从头跟你讲,你就知道的啦。话说三十年前的时候,除了一部分小本子留下来的公有耕地,其他所有农田,全部都是有主的,有些大家族,甚至坐拥几千几万甲地,我们几十万佃农,只能替他们种地过活,不过地租就贵了,超过一半的收成要上交,最低五成,最高能到七成,一年到头下来,留不下几个钱.…」
随著他的讲述,陈凡总算明白了当年发生了什么事。
大概就是,蓝军过来以后,为了稳定大后方,要学习先进经验,对土地进行改革。
别的怎么样那是另说,在这件事上,当时的方案确实还是比较得人心。
首先是将当时超过六成、甚至七成的地租,强制降低到「不得超过主要作物年收获量的37.5%」,同时租期至少6年,并要求签订书面租约。
史称「三七五减租」。
单单这一点,就等于是将地租直接减半,自然获得无数人的支持。
第二,是「公地放领」。这一步,是将公有农地变为私产,但有资格购买的,必须是无地的佃农,或者是少地的半自耕农,地主和纯自耕农都不得购买。
责任部门将小本子留下来的所有公有农田,以地面产出2.5倍的价格,出售给耕者,并允许他们分十年偿还,且不计利息。
如果仅仅是这样,还是有很多无地耕者没有土地,而且可能还会重现「土地兼并」的历史,一切都会回到原来的轨迹。
于是有人想了一个办法,经过一番核算,他们给所有的土地所有者画了一条线,「水田3甲,旱田6甲」甲是以前荷兰人在的时候,制定的面积计量单位,雍正年间,将1甲地规定为11.3亩,约7538平方。不过后来岛上重新进行计量改革,与国际接轨,所以现在的1甲地约等于9699.17平方米,合内地的市亩是14.5田。
水田3甲,旱田6甲,凡是超过这条线的「额外土地」,都会被强制征收。……而且不给钱,给的是七成的实物土地债券,债券分十年偿付,以及三成的四大公营公司(水泥、纸业、工矿、农林)股票。这些征收的土地,再以之前同样的价格,也就是土地产出2.5倍的等值货币,出售给无地者。这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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